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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关热点 |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超市、商铺是否与免税店一样可以销售免税商品?

时间:2025-11-25 15:47 阅读:2965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2025年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发布会,宣布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国务院批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8个对外开放口岸(“一线口岸”)和10个“二线口岸”。

一、对外开放口岸

对外开放口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供货物、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直接出入国(关)境的港口、机场等。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设有海口港口岸、洋浦港口岸、八所港口岸、三亚港口岸、清澜港口岸、海口航空口岸、三亚航空口岸、博鳌航空口岸8个对外开放口岸。

对外开放口岸面向国际开放,承担境外与海南之间货物、物品、人员自由进出的监管职能,以贸易自由便利为核心,实施“一线放开”,经对外开放口岸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货物,可选择使用径予放行。

二、“二线口岸”

“二线口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供货物、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进出的港口、机场等。

国务院批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10个“二线口岸”: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清澜港、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设立27个海关监管通道。上述口岸是我国最早设立的一批“二线口岸”。

那么,“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超市、商铺是否与免税店一样可以销售免税商品?”一起往下看

Q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超市、商铺是否与免税店一样可以销售免税商品?

封关前,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一般贸易,须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二是跨境电商,按照“个人物品”监管,单次交易限额5000元,年度限额2.6万元;三是离岛免税,年度限额10万元,不限次数。

封关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政策的享惠主体不包含个人,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正处在研究过程中。

来源:三亚日报、三亚传媒影视集团新媒体部、《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