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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网络经营合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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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及广大网络经营者
每年的“双十一”网络大促即将到来,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双十一”期间常见违法违规风险点发出如下经营合规提醒。
一、价格“红线”不能碰
先涨后降、虚假打价是监管重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进行价格比较的,应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通过虚假折扣(如先在折价前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再打折)、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二、广告“牛皮”不能吹
营销大战中,宣传更需坚守法律底线,广告必须真实,内容明确。禁用绝对化用语、杜绝虚假承诺、规范“限时”促销,如使用“今日特价”、“限时秒杀”等词语,必须明确限定时间,并确保在该时段内确有优惠活动,不得虚构促销期限。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三、不正当竞争“歪路”不能走
严禁通过刷单、刷评、刷流量等方式,虚构商品的销量、销售额、用户评价,制造商品热销、信誉高的假象。不得通过承诺返还现金、发放优惠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非客观的“好评”。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四、消费者权益“底线”要守住
保障消费者权益是长久经营之本。严格落实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所有预付定金、优惠券、满减、折扣、赠品等促销规则必须清晰、明了、易懂。禁止设置复杂且隐藏的消费限制条件。不得出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
要提前预估“双十一”订单量,备足客服人力,明确退换货流程和时限,及时响应并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不得推诿拖延。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严禁滥用消费者信息进行骚扰式营销。
五、平台经营者“责任”要压实
平台经营者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出现的疑似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进行监测和预警。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介入处理。
“双十一”期间
海口市场监管部门
将加强线上巡查和监测监管
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
一经发现
将依法严肃查处
希望广大网络经营者以合规提醒为鉴,开展自查自纠,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双十一”网络购物环境。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