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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标准化技术服务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四项措施

时间:2020-02-29 12:55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省局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标准化技术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请各市县局遵照执行,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网上开设疫情防控标准信息栏目

为使疫情防控产品的生产、销售、消费、监管等主体,在查找、使用相关技术标准时提供方便,省局在由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主办的“海南质量网”网站上,开通“新冠肺炎防控标准目录”专栏:http://www.orac.hainan.gov.cn/bzhfw/gnwbzhdt/2020/02/249405.shtml该目录分为10 类:呼吸防护用品标准、防护手套标准、防护服标准、消毒用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其它相关医疗用品标准、医疗基础设施标准、公共卫生标准、应急管理标准、防控消毒技术(外省标准)标准等;收录460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151项、行业标准200项、团体标准2项,地方标准7项(外省),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100项;95%以上国内标准文本可供下载或在线阅读。

二、设立企业复工复产标准化服务专线

从2020年2月25日开始,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电话(号码:0898-65225991、0898-65370918),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无偿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查找相关标准、制定企业标准、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等。

三、开通制定急需地方标准紧急处理通道

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制定的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可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直接联系省局标准化处;省局标准化处将迅速组织立项评审,并与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标准草案形成之后,省局标准化处将根据需要出面协调开展征求意见、实验论证工作;省局标准化处将在送审稿形成后2日内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通过之后3日内编号发文。

四、建立团体标准制定全程指导机制

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省标准化处指定专人帮助省内群团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开展标准文本编制,出面协调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协助及时完成相关技术工作。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