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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进出口企业受益多

时间:2021-09-23 15:31

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的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的部分领域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证照分离”改革的全覆盖,为涉及进出口经营的企业打开了更多方便之门。

  据介绍,“证”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是指工商营业执照。“证照分离”的主要内涵在于企业可先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若需要从事需许可的经营活动,再进行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企业的新利好如下:

  直接取消审批1项

  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取消审批后,海关总署可以制定检验检测机构采信管理办法,对采信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目录管理。

  审批改为备案3项

  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备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备案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口岸区域对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实施备案管理。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实行告知承诺1项

  在全国范围内的口岸区域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申请人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方式,且承诺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卫生设施、经营场所内微小气候、从业人员合格证明、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人员等已符合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待遇相同,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优化审批服务10项

  包括: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口岸进出口免税商店的设立,深入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每年6月底、12月底定期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布全国保税物流中心(B型)存量情况;“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办理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养殖许可证、海域使用证、水质检测报告等材料;办理出口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产许可证明、产品审查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饲养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点区域照片或视频资料等材料;“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来源: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