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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发布: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01 08:53

       为全面做好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保市监〔2023〕1号)专项检查方案,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并于2023年2月20至2月22日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春季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共计56家,下达责令整改3份。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绝大多数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比较重视,能够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但个别学校对食堂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少数学校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大部分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结合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定期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自查,同时对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了餐饮服务透明化、公开化。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大部分学校食堂落实原料采购、进货验收、贮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制作、分餐售卖、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全过程规范管理。

      (三)落实索证索票做到食材可追溯。大部分学校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账记录基本规范。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台账记录填写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未对食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食品卫生和安全意识普遍较差。部分学校未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有的制度甚至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台账制度建立不完善,没有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
      (二)卫生设施不够完善。部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如专间设施配置不足、配餐间未安装空调、三防设施不够完善等。
      (三)食品留样不够规范。部分学校食堂存在未按规定留样,留样餐具未单独消毒,留样标签填写不规范,留样餐具未清洗干净等问题。

      (四)食品储存不到位。部分学校食堂储存的食品未进行分类、分架离地离墙贮存,购买的散装食品未做好标签标识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1.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列入日常工作重点来抓,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落到实处,需提升改造食堂的学校、幼儿园,做好规划进行改造,强化风险防控。同时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学校托管或外包食堂,要压实承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减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监管,立整立改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对食堂开展自查消除隐患。对此次春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幼儿园(整改清单详见附件),相关负责人要跟踪到底,立整立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于3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1031463784@qq.com)。其余学校、幼儿园要举一反三对照存在共性问题加强自查自纠,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附件:保亭县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