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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丨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三批)

时间:2026-11-02 15:21 阅读:232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今年以来,琼中县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一、琼中营根某某餐饮店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案

案情简介:2026年3月25日,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店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区存放用于外卖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经营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外卖打包盒随意堆放在地面,餐饮容器卫生条件不达标等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月7月14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结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六)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二)、(五)、(六)项、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价值77.33元);3、罚款人民币3500元。典型意义:本案属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小型外卖餐饮店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忽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一是食品安全方面,使用过期原料、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食品贮存不规范、场所环境卫生差,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本案查处,对网络餐饮商户形成有力震慑,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规范存放、场所保洁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二是生态环保方面,餐饮门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会产生油烟废气污染周边环境。本案体现“食品安全+油烟治理”同步监管思路,明确餐饮经营既要保障食品安全,也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义务。

二、琼中营根某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案

案情简介:2026年3月25日,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点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实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且经营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7月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规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典型意义:本案是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与油烟污染联动监管的典型案例。涉案餐饮点同时存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油烟治理设施缺失两类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小型餐饮经营者法治意识不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大气污染防治两项法定责任重视不足。

本案处罚兼顾惩戒与教育,体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引导辖区小微餐饮经营者主动落实人员健康体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等要求,规范小微餐饮经营行为,助力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同步提升。

三、琼中营根某某餐饮店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配料表与食品标签标识不一致案

案情简介:2026年7月16日,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该餐饮店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店线上网络店铺展示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配料表信息,与食品标签标识不一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2026年9月2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典型意义:随着外卖行业快速发展,消费者主要通过线上店铺页面了解食品信息,线上公示内容应当与实物标签保持一致。当事人线上发布虚假、不符的食品配料、成分信息,容易误导消费者选购,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扰乱网络餐饮经营秩序。

本案依托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体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思路,重点针对网络餐饮页面信息标注乱象开展纠治。处罚以警告教育为主,坚持教育为先、督促整改,警示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线上商品宣传不是随意编辑,必须如实、准确公示食品相关信息,做到线上宣传信息和实物标签标识统一,自觉规范网络食品经营信息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来源:琼中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