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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查处两家餐饮经营主体行政违法案

时间:2026-05-25 10:55 阅读:3242

今年以来,经媒体曝光琼海市部分餐饮主体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问题。其中,琼海嘉积家和菊烧烤店、琼海嘉积趣乡餐饮店因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未定期维护清洁抽油烟机、冰箱、油烟净化器等关键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挡鼠板、未安装并正常使用风幕机等问题被公开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对上述两家主体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各主体的改正态度、配合程度及违法事实的严重性,依法作出了差异化行政处罚。

琼海嘉积家和菊烧烤店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明琼海嘉积家和菊烧烤店主要违法事实: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厅环境卫生做得不到位;后厨加工区域未安装挡鼠板;冰箱外观存在油污且未定期除霜,结霜情况较为明显;未安装风幕机;抽油烟机和油烟过滤器未定期清洁、维护,存在大量油污、油渍。

督查改正配合情况:针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积极改正;针对涉嫌未做好食品加工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清洗工作的行为,虽然采取改正措施,但是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到位,对电冰箱、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的维护、清洁不到位,未设置挡鼠板,导致在改正期限届满后仍处于违法状态,其经营场所的后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未消除。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琼海嘉积家和菊烧烤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36000元。

琼海嘉积趣乡餐饮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发现:琼海嘉积趣乡餐饮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后厨加工区域未安装挡鼠板;冰箱外观存在油污且未定期除霜,结霜情况较为明显;未安装风幕机;抽油烟机和油烟过滤器未定期清洁、维护,存在大量油污、油渍;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督查改正配合情况:当事人积极配合改正,严格按照《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设置挡鼠板、风幕机,对电冰箱、抽油烟机和油烟过滤器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清洗。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琼海嘉积趣乡餐饮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塑料餐盒300套)、罚款500元。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