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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海口一凉茶店被罚1.5万元

时间:2025-09-17 16:08 阅读:3604

近日,海口美兰福临堂凉茶店因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被罚款1.5万元。

今年7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海口美兰福临堂凉茶店(个体工商户)监督检查。经查,该经营单位的储物区域存放有未开封的建曲(中药饮片,品牌:圣灯,生产企业:内江良辉药业有限公司,规格500g/包,批准文号:国药准字251022554,生产批号:241201)15包及已开封的建曲1包(称重400g),该药品用于制作凉茶。经初步审查,海口美兰福临堂凉茶店涉嫌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建曲”进行扣押,并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7月1日,该凉茶店正常营业,店内正在销售12款凉茶,均为该店自制饮品,其中“9号肠胃湿热茶”制作使用了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获的“建曲”。经查询,该“建曲”产品系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上市销售的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1022554,其成分为:辣蓼、苍耳草、青蒿、苦杏仁、赤小豆、麦芽、谷芽、陈皮、广藿香、苍术、厚朴、川木香、白芷、槟榔、枳壳(麸炒)、紫苏、薄荷、官桂、山楂(炒)、香附、甘草、麦麸、面粉。另查明当事人通过微信和现金的方式收银,但无“9号肠胃湿热茶”单独的收款账目,且成本未单独核算,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当事人尚未使用“建曲”的未开封15包(500克/包)及已开封1包(称重400g)。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建曲”(国药准字Z51022554)系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上市销售的药品,海口美兰福临堂凉茶店在制作食品时将药品“建曲”作为原料添加到食品中,该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海口美兰福临堂凉茶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未开封的“建曲”15包、已开封的“建曲”1包;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