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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

时间:2021-01-04 08:53 阅读:2012

(海南日报记者 孙慧 通讯员 杨洲 实习生 焦晴)12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海口市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经报省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不再接受新增生活垃圾处理,后续还将处理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

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虹介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7年8月已经停止使用。自2021年1月1日起,另外1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包括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不再接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任务。

省住建厅将指导市县开展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的筛分减量处理,对筛分出的生活垃圾,能进焚烧厂焚烧的进厂焚烧、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消纳填埋场存量垃圾。

“填埋场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不代表就对填埋场弃之不管,还是要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许虹介绍,垃圾填埋场将继续做好包括安全防护、渗滤液及时达标处理等规范化管理措施。也欢迎社会群众、媒体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监督,杜绝未经批准擅自启用填埋场接收生活垃圾的行为。

此外,我省将制定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范围方案,实行全省垃圾焚烧服务统筹安排,按照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就近和处理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确保全省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全部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省住建厅将指导有条件的市县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其规范安全运营;省级层面监管部门也将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在内的终端处理设施开展第三方巡查和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安全运行。

据介绍,目前我省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11575吨,全省生活垃圾日处理量为10999吨,还有一定冗余处理能力处理存量垃圾。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海南人口逐步增加,垃圾产生量也将相应增长。为此,我省要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减轻垃圾运输处理耗能。个别垃圾焚烧发电厂会适时进行扩建。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要求,省住建厅下一步将指导陵水黎族自治县、儋州市启动焚烧炉建设,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以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据了解,我省各市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今后会逐步定期对公众开放,普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专业知识,让广大社会群众加深了解焚烧发电的科学原理,争取更多群众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