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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
时间:2021-11-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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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助力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2021年度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部署,8月份以来,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此次评选依据《海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制定了评选标准,内容涉及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信息公示、文书格式、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执法案卷管理、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素质建设等14个方面。
经单位自评、初选报送、考察核实,10月27日,省司法厅邀请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领域专家召开现场集中评审会议。与会专家专题听取检查组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推选报告,经集体审议,确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8个单位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
据悉,此次评选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是具体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促进我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文明规范执法的重要抓手,更是当前推进海南依法治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建设的有效举措。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为引领,必将为各级执法机关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供蓝本和参照,同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