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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肉品经营行为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群众关切

时间:2024-06-06 17:16 阅读:3781

近日,琼中县一网友在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上留言称:营根镇第一市场旁边小巷有人卖病猪肉和无证猪肉,无人监管。

6月4日,接到群众留言反映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市场旁小巷共有猪肉经营店9家,均已办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主动在店内显著位置粘贴“牧运通”二维码。据了解,“牧运通”系统是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推出的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逐步构建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的监管系统,通过扫码能查看到猪肉经营店基本信息、店内当日猪肉来源、数量及检疫检验记录等信息。本次检查暂未发现销售病死猪肉、无证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再次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下一步,琼中县市监局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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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经营者:

一、认真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购销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

二、不得私自屠宰生猪销售,保证从定点屠宰厂(场)等合法、正规的渠道进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牧运通”二维码。

三、经营场所保持整洁卫生,食品贮存按照规定要求条件摆放,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食用无合法来源或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发现可疑线索的,可直接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来源:琼中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