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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丨罚没款19万余元!海南发布网络食品销售典型案例

时间:2026-05-22 10:37 阅读:3244
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明:2025年11月2日,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海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了2万罐鱼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规格:258g/罐,生产批号:25110203),委托生产后的产品通过抖音平台进行直播销售。该公司委托生产的鱼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标签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产品中的鱼胶原蛋白肽未准确标注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的要求;二是营养成分表标注的碳水化合物和糖的含量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6.4中关于食品的蛋白质、糖允许误差范围≥80%标志值的规定;三是该产品标注的警示语未与产品名称在同一展示版面,不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6号)第三条的规定。

该公司委托生产并销售的鱼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标签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涉案批次的2万罐鱼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以单罐189元、多罐优惠的方式销售4980罐,剩余的15020罐产品已退回厂家整改标签。

2026年4月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安全监管类)》裁量标准,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192207元。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陵水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