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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促销,原价能随意标吗?
时间:2025-04-2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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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原价与折后价的强烈对比来吸引顾客,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
然而,原价不能张口就来!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学法很重要
这不,上个月就有商家
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因虚构原价被处罚
2025年3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美兰国际机场航空旅游城内有2家商家这样开展促销活动:某餐厅门口促销展板上标示“活动套餐1原价41元,现价38元,套餐2原价45元,现价42元”,且未标明活动期限。另一餐厅门口的促销展板上标示“优享套餐双人餐原价272元,优享价228元”,且未标明活动期限。执法人员查询商家2025年2月26日至3月6日的销售流水,未发现标示的套餐有过原价的销售记录。
上述虚构原价、谎称降价的行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场分局依法分别责令这2家商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学法懂法,依法经营
请大家加强价格自律
规范促销行为
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哦!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