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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时间:2023-07-25 15:14 阅读:2683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以及部分地方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对“服务月”进展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首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表示,“服务月”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服务月”活动走深走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活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实地调研走访企业30477家,发放调查问卷10万余份,收集企业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见建议7388条,研究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报告、信息507篇,为深入分析我国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找准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落脚点和发力点奠定了基础。

  杨洪丰表示,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尤其是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无论是产业升级还是经济质量的提升,都需要依靠创新驱动引领。

  杨洪丰指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商业秘密、创新成果决定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商业秘密具有链长、点多、面广以及非公开性的特点,权利边界模糊,对于企业来讲保护和防御非常复杂和困难。近年来,我国企业间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多发频发,逐渐成为市场竞争新的矛盾焦点。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对商业秘密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保护商业秘密的主体意识没有牢固树立,主体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同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整体起步较晚,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尤其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标准仍有欠缺,这给监管执法带来了不少挑战。

  杨洪丰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杨洪丰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和改革探索力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框架。围绕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中的关键领域,加快制定针对高科技行业、基础前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标准。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不断创新和丰富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针对社会、企业高度关注的商业秘密侵权焦点问题,切实强化执法办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保护高效快捷的制度优势,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形成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进一步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