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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丨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压实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行业诚信守法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将海南近期查处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6年3月15日,收到在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经营的琼海嘉积家和菊烧烤店(以下称当事人)存在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差的问题的线索后,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全面检查。经查,当事人的后厨抽油烟机、灶台油污重,冰箱未定期维护、结霜明显,纸箱杂物堆放杂乱,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6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复查,发现其冰箱结霜仍存在,未设置挡鼠板,抽油烟机和油烟过滤器仍存在油污、油渍,未清洁到位,当场未能提供进货查验的相关资料,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到位,导致其经营场所的后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未做好食品加工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清洗工作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36000元。
2026年3月15日,收到在美团等网络餐饮平台经营的琼海嘉积趣乡餐饮店(以下称当事人)存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的线索后,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全面检查。经查,当事人厨房未安装门,缺少挡鼠板,风幕机损坏,出餐口没有安装纱窗,食用油未封口,冰箱未清洁,防虫、防尘、防鼠设施不完善,同时发现当事人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盒。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00套;3.罚款500元。
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履行入网商家资质审核、信息公示、日常巡查、问题处置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平台准入关口;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依法持证经营、规范加工操作、严控食品原料、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无证经营、使用过期食材、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餐饮商家,留存消费凭证,如发现网络餐饮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