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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1期)
时间:2025-06-1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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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吉阳黎玉明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三亚第三市场蒲丽娟蔬菜摊销售的黄瓜,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国贸标准化市场陈根淡水鱼摊位销售的泥鳅,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儋州那大盛轩副食店销售的干辣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长丰郑丽娟副食品摊销售的,标称万宁兴隆慧启驰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老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万宁长丰杨树德小吃摊销售的,标称万宁兴隆慧启驰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嫩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嘉积李秀娇杂货摊销售的黄豆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儋州那大邓春林鲜面店销售的,标称儋州那大邓春林鲜面店生产的馄饨皮,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一)海口美兰区福祥鸡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消毒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美兰艺群福源鸡饭店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消毒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