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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坚决守住特医食品安全底线

时间:2023-07-11 17:37 阅读:2936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特医食品统一收费编码和加强特医食品监管 推进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的建议》作出答复: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监管,对保障我国特医食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特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注册、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特医食品安全底线。同时,答复还表示将对建议中提到的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等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注册和监管更严格

  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截至2023年5月5日,共批准48家企业注册115个特医食品,其中境内35家企业85个产品、境外13家企业30个产品,包括无乳糖配方11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6个、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3个、氨基酸配方2个、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13个、母乳营养补充剂4个、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3个、全营养配方32个、电解质配方18个、蛋白质组件8个、碳水化合物组件11个、脂肪组件1个、流质配方2个和肿瘤特定全营养配方1个。

  自2016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发布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特医食品注册审查,保障特医食品安全。对产品科学依据不充足或申请材料不支持其产品安全性、科学性,未通过现场核查等情形,一律不予注册。2019年,发布《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糖尿病》等3类疾病特医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规范特医食品临床试验工作,指导申请人科学有效地开展特医食品临床试验,满足糖尿病、肾病、肿瘤患者营养需求。

  在生产经营监管上,建立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机制,印发《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相关操作指南》。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国内特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体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验收到位。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特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执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通过医疗机构、药店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的规定,切实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核对标签和说明书与注册标准的一致性、禁止虚假夸大宣传等要求。针对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和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大力开展排查整治,对头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合规提醒,进一步保障特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

  自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00.8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7万余人次,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7.2万余场次,参加人员1321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448万余份,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2022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1.86万件,涉案货值金额10.91亿元,罚没金额29.47亿元。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94家,吊销许可证2123件,移送司法机关5147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5.26万人。其中办理涉及特医食品案件45件,案件数同比增长9.8%。

科普宣传力度更大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严格特医食品标识标注,启用专属标志“小蓝花”,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辨识度。结合“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送您一朵小蓝花——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特医食品企业规范标识,指导医生、临床营养师和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发布,明确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和实施解读工作,严格注册管理,不断健全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机制,着力推动特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坚决筑牢特医食品安全底线。同时,持续保持对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等产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并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一律处罚到人、严重违法持证企业一律吊销许可的要求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执法稽查工作,切实维护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袁国凤)

来源:中国食品报